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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凭证的保管期限是多长时间 记账凭证保管年限的统一标准:保管期限至少几年以上?

会计凭证和会计账册的保存时刻,按照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已延长至30年。这一规定由财政部、民族档案局联合发布,对各类主要会计档案设定了最低保管期限。其中,公司账目必须依法保管至少10年,不得随意销毁。任何销毁账本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会面临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罪名的指控。

对于企业而言,不论是注销后还是日常经营中,其账簿凭证及已开具发票的存根联都需妥善保管,不能擅自销毁,只有在保存期满后才能进行销毁。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包括3年、5年、10年、15年、25年等几种。

具体来说,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等。而像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这样的重要档案,其保存期限为25年。其他如固定资产卡片账、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等的保存期限为5年。月度、季度财务报告的保存期限为3年,其他一些辅助会计资料的保存期限也已延长至10年。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都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比如,《会计法》第四十四条指出,如果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民族档案局对机关和企业文件材料的定期保管期限进行了调整,统一规定了企业管理类档案和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在很多民事案件中都作为重要证据,因此其保管职业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便于单位档案的统一管理以及满足会计档案的实际利用需求,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规定是为了确保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用性,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迅速、准确地查找和使用。这些规定不仅符合我国对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和标准,也是对企业的财务健壮和法律责任的一种保障。企业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职业。